现将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控制数)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复审的方式,由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25日9:00-17:3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27日9: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西鄂尔多斯路城建宾馆院内)
联系电话:0477-6211546
(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事业编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54.88,控制数工作人员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50.95。
(三)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非本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字。
(四)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的单位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名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情形。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2.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书》(见附件4),经本人签字后,以照片或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在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后续公告。若出现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时间及时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在面试工作开始前,有机会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请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如果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号、改号、空号、停机、电话拨通后无人接听等)导致联系不上,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